2007年11月22日

[日記] 蠟筆畫


  今天去看醫生跟逛家樂福的路上,經過了一家看起來很快樂的美術教室,好像叫做蠟筆屋一類的。標題用蠟筆拙劣的寫著,那樣孩子氣的字跡彷彿是在向全世界宣示它的純粹,看起來是那樣的開心,就像個孩子在你面前瞇眼笑著。



  曾幾何時我已經不再拿起畫筆。



  是又要繼續昨天的話題吧。小時候我是喜歡畫畫的,用畫筆享受顏色的跳躍,讓想像力放肆的在畫紙上奔跑。但是小學的時候我被送到一個美術教室,老師是一個嚴謹的歐巴桑,每次上課會給予你一個死板的主題,然後就是,畫,拿給她看,她修正。



  於是每個孩子的畫都有她的影子,彷彿正確答案似的映在每個孩子的紙上。



  印象最深的是,她不允許我們使用蠟筆跟彩色筆。她要我們一率用鉛筆打稿,用黑色細字筆(我們那時稱為構圖筆)描繪輪廓,然後用水彩上色。水彩是會畫畫的人用的,蠟筆跟彩色筆畫的只能稱為塗鴉;那時在我小小的心靈上的確是刻板的印上了這個觀念,並且的確甚少在執起這兩樣畫具。



  小時後參加畫圖比賽的獎狀,一面牆也貼不完,甚至日本的、國際性的比賽也包括在內。但是上了初中之後,我漸漸的丟下了畫筆。年紀大了,被要求所畫出的東西必須是精確而美麗的。這樣的束縛讓我在初高中的美術課過的並不開心。



  大一上素描課我一樣也不認真。炭筆素描我還算能夠接受,用鉛筆一筆一筆的慢慢描繪靜物,這我真的一點都不感興趣。只有一次,不知道發了什麼顛,一邊跟班上的人聊天,一邊靜靜的認真的畫著。只有這次,我的圖被放在黑板上,那是畫得好的象徵。只是再下次我就又靜不下心來了,得到的只有老師的一句:『妳的圖的水準怎麼會好的跟壞的差這麼多啊?』



  延續昨天話題的點在於,逐漸變的世俗化而理性的自己。想著這也是一例,就像是筆記本上滿滿的都是文字,卻畫不出一個能夠說服自己夠有趣的平面圖。我只能不停敲打鍵盤剖析我自己,當然拿不起畫筆繪出一個真實的自己。



  唉,我果然無法當個藝術家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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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以我喜歡攝影,

它記錄下來的是如此真實直接而不容質疑的一瞬間…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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