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5年8月3日

[日記] 討厭和喜歡的七件事


  首先從喜歡的還有習慣說起。




  第一,我常坐公車,好,就算常有人覺得我不像會坐公車的人,但總之我常坐。(畢竟我爸媽不給騎車我也不想騎,雖然有駕照但我家的車我開不起阿。)上車之後我習慣坐右邊最後一個自己一個人的座位,然後聽我的mp3,裡面通常是令人開心的搖滾樂。

  
  第二,我隨身攜帶相機,這是我逼迫自己養成的新習慣。原本礙於數位相機是F717,太巨大,以致於無法隨身攜帶,但我現在每天都要帶著我裝著正片的LOMO LC-A,我喜歡拍一些大家覺得沒什麼的東西,目前最滿意的作品是日本行相簿禮的天空與雕像。

  
  第三,我吃早餐,午餐吃很少或是不吃,晚餐只吃菜和一丁點的飯。

  
  第四,我習慣熬夜,正常睡覺時間是兩三點,設計課前一天通常是天亮才瞇一下,評圖前應該是兩天睡一次覺,或是更久睡一次。

  
  第五,我很容易為了小小的事情開心感動生氣難過。就如同前面文章說的反應過度,我的確是這樣的一個人。因為如此也很容易愛上一個人,(或許都是因為一些別人認為不是優點的優點。)但我並不輕易恨一個人。

  
  第六,我喜歡搖滾樂。類型很難說,不過不太喜歡電子跟matel。其他輕的跟重的都聽,西洋方面的是從大學才開是聽的,地下樂團(雖然前陣子有看到報導說這個名稱並不適宜但我仍習慣如此稱呼它。)和日本音樂從以前就常聽。於是每年的野台開唱是一定要去,海洋音樂祭和春天吶喊有太多醉翁之意不在酒的群眾,不太喜歡。

  
  第七,我喜歡寫東西看東西,一些有的沒有的東西,最喜歡的作家是邱妙津,從國中開始,雖然她已經不在了。她的文字深沉令人窒息,但我卻泅泳於無法呼吸的沼澤而無法自拔。鱷魚手記和蒙馬特遺書還有鬼的狂歡被我翻閱到如同圖書館的舊書。(好的對不起我比較不愛寂寞的群眾。)於是我開始寫東西,愉悅的,沉痛的,但我想果然是負面的文字比較容易引起共鳴。




  接著是討厭的,恩亨。




  第一,這非排第一不可。我討厭煙,極度討厭。但我知道這個東西最愛跟搖滾樂扯上關連,好,或許該說是搖滾樂手以及搖滾樂迷。我必須說我每次出席在Live House或是music pub還有演唱會的時候都非常難受,但又不得不出現,完全性的非常困窘。身邊的朋友抽煙我都會非常生氣,要我因為煙跟一個朋友翻臉並不是不可能的事,我也完全不了解抽煙到底是有什麼好處,只希望大家都不要再抽了,雖然並不可能我也知道。


  第二,我討厭會飛的昆蟲,蝴蝶蜻蜓蜜蜂蛾,只要被我遇見不管是什麼場合我鐵定會扯著喉嚨大叫起來。


  第三,我不喝含有奶類的飲料,諸如奶茶,牛奶。我討厭喝完之後不清爽的感覺,偶爾在家才會喝,豆漿則是勉強接受但我喝多了會胃痛。


  第四,我習慣性胃痛。就心情一不好就馬上反射性的痛起來,所以我也認命的隨身攜帶胃藥。


  第五,我討厭別人折手指和脖子喀啦喀啦做響的聲音。


  第六,我討厭別人話說一半,或是動不動就說算了。也就是或許是說,我討厭不乾不脆?


  第七,暫時想不出來了。




  這就是我,列出來之後覺得挺奇妙。